为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及《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办法(试行)》,现制定我院2016年评选办法。
一 、成立评审委员会
根据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名单,采用导师回避政策,由非参评同学导师及同学组成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参评同学的书面和纸质材料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11:30分前交经管楼509房间。10月18日14:00确定评委,并通知评委16:00在经管楼415房间开会,不通知开会原因。
三、评审程序
1、评委到齐后公布开会原因,集中学习相关文件。
2、根据文件精神,审核申请材料。
3、根据申请材料和限定名额,按1:2的比例初选候选人。
4、根据学校相关文件,针对科研和学业成绩等对初选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定候选人。
5、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两名人员对选票进行现场统计。
6、结果公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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