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工商管理总分345以上,应用经济学总分343分以上,单科不受限的考生,均可以参加本次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存放)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6日上午8:30—12:30。
3、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50分)不予录取。
(1)专业测试:满分为40分,采用面试方式,工商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为企业管理,应用经济学专业考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宏微观经济学)。面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测试的公平性,将拟定多套专业测试试题,且难易程度相近。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主要考核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以及对基础知识的理解等。面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
三、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采取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等;
2、复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申诉渠道
1、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院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复试、录取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联系人:邢老师、陈老师
电话:0532-88956128,88958952
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公告与通知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