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安排如下:
一、招生学科(领域)及规模
我院2021年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招生人数为 31名,非全日制招生人数根据学校统一指标再行确定。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报考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最低分数线为197分,单科成绩达到A类考生分数线成绩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2、全日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全日制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存放)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保证网络畅通。
2、复试具体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4:30-15:30,满分10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闭卷):会计综合能力测试(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30%、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30%、管理会计与实务25%、审计理论与实务15%)。
(2)政治理论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6:00-17:00,满分10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闭卷):考试内容为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得分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
包括考察考生专业背景、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试时间为3月28日上午9:00,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A.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主要考核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以及对基础知识的理解等。
B.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满分10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和《会计学》,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计算复试成绩。
(6)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本次复试不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复试完成未被录取为全日制的,如有工作证明的,可以按照按分数从高到低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如本次录取后尚有余额,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一志愿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6、体检不合格的;
7、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申诉渠道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0532-88959202;
邮箱:167071675@qq.com
六、其他
1、考生的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真实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2、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院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未尽事宜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5、请所有报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加入2021青科大复试QQ群(794907363),复试和录取相关事宜将在群发布。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2日